【网络强国这十年】中国首创!数字时代互联网法院“大显身手”******
从呱呱坠地到垂暮之年、从柴米油盐到诗和远方、从现实生活到数字世界,宪法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22年12月4日至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创新技术运用,深刻改变与嵌入到了人们的生活、生产各类场景之中。互联网带来越来越便捷的生活,也产生了各种涉网纠纷,甚至各类涉网犯罪案件纷至沓来。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时代,对现有司法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法院”在中国便应运而生了。宪法宣传周,一起来普法。让我们一起看看24小时“不打烊”的互联网法院究竟什么样。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法院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它打破了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限制,做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复杂程序,扩展多渠道留存证据等。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它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主要涉及11个方面。比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像电商购物买到假货、社交平台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创作遭到抄袭等,都可以在互联网法院起诉维权!
我国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成立了3家“互联网法院”。要知道,这三家“线下实体法院”集中管辖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案件,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时代。
我国互联网法院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世界上仅我国建立互联网法院,其他国家有的传统法院开展了线上审判活动,有的也有电子司法方面的法律,但尚未建立统一受理互联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这一概念不仅是我国原创,也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监制:张宁
统筹:李政葳、廖慧
策划:陈畅、孙满桃
文案/制作:李飞、王一涵
光明网 出品
走向智能 迈向纵深******
作者:叶明睿(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在过去一年里,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让媒体持续融合发展在参与社会公共治理进程中更加凸显自身价值,在内容、技术、体制机制、行动路线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也继续朝着更加深入、务实的方向迈进。
技术的不断突破,给主流媒体深度融合实践带来源源不断的创新可能。一方面,主流媒体全面加强可视化内容生产,借助各类传播渠道和传播契机,在政务信息传播、网络直播带货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比如,以中国长安网为代表的政务新媒体粉丝量破千万,以四川观察为代表的主流媒体运营、推广模式成功“破圈”。
另一方面,主流媒体的融合发展在内容与形式上不断拓展,持续衍生出交叉融合的新样态,借助内容跨界融合占领新的传播阵地,在旅游、教育、扶贫、卫生、科技等领域寻求跨平台、跨行业、跨体制、跨业态的深度融合,通过次元破壁实现多维突破。比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为湖北打Call推出的“小朱配琦”公益直播带货,《人民日报》与“丁香园”联手打造“新冠肺炎疫情实时动态地图”,这些都成为主流媒体创新融合方式的生动注脚。
另外,新技术在内容生产方面表现得尤为抢眼。其中,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新华社把AI、5G与全息成像技术相结合,打造了3D版AI主播;今年5月,12家省市主流新媒体联合组建全国首个区块链新闻编辑部,借助区块链技术确保内容真实性与透明性。
在互联网发展背景下,“融合”已经成为标记当今时代的符号。对于主流媒体而言,融合之路依然道阻且长。尤其,智能技术参与内容生产的深度、大数据对用户个性化识别服务、媒体实现跨界融合的现实行动路径以及在泛媒介环境下与最广泛人群连接等,都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这些,也将在未来一段时间里继续考验着媒体人的创新和智慧。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25日 12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