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丨用新题材唐卡讲好西藏发展故事******
新华社拉萨12月22日电题:用新题材唐卡讲好西藏发展故事
新华社记者春拉
冬日的早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的画室内,43岁的西落正仔细端详着眼前的画作——画布上,远处白雪覆盖的珠穆朗玛峰与近处的绿水青山相辉映,花果丰饶的山水间,藏羚羊、梅花鹿等嬉戏奔跑,一派生机盎然的高原景象……
“我现在画的是‘珠峰起源’,是日喀则大型新题材唐卡创作——‘百匠唐卡·千米画卷’组图的一部分。”西落介绍,这组新题材唐卡作品长848.43米,宽2.5米,力求生动呈现跨越千年的高原变迁,表现西藏人民坚韧不拔、感恩向上、敢为人先的精神风貌。
这位西藏勉萨画派非遗传承人,两个月来,和他的学生们埋头于唐卡“珠峰起源”的绘制。他们熟练运用度量、勾线、填色、描金、开眼等手法,在画卷中真实展现藏族人民的生活巨变,展示传承千年的西藏唐卡绘画技艺。
西落说,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艺术百花齐放、与时俱进,传统唐卡画师和受众将更多得到探索多元表达的珍贵机会与体验,中华多元一体文化的感召力与凝聚力将进一步增强。
日喀则市文化局党组书记普次仁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这对文化工作者来说,是极大的激励。这些年,日喀则市以保护传承唐卡文化、发展壮大唐卡产业为目标,创作了一批不失传统色彩、紧扣时代主题,融合观赏性、艺术性、思想性的新时代优秀唐卡作品。
“百幅新题材唐卡创作与展览 ”就是一次全新的尝试。普次仁介绍,该创新项目于2019年启动,首批近50幅作品由37名本地老中青三代唐卡画师参与创作,历时两年完成。
《川藏公路》《草原新象》《团结抱紧》……一幅幅新题材唐卡展陈于非遗展示中心内,“古老”的唐卡多了现代气息,观众在熟悉的传统艺术中感受到时代的步履、家乡的巨变。
其中,《团结抱紧》就是西落的作品。
“这幅唐卡中,在盛满五谷,寓意吉祥如意的切玛和青稞酒桌前,身着民族特色服饰的人们围着篝火欢快地跳着锅庄,56个民族亲如一家,大家团结抱紧、生活红火、幸福安康。”西落说。
另一幅作品《庄重歌舞》则出自西落的学生普穷之手。画作中,扶老携幼的藏族百姓正与国内外游人一道,沉浸在西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谐钦”歌舞表演中;远处,政府兴建的安居工程错落有致。
“我想表达这样的主题:在国家的大好政策下,西藏百姓安居乐业,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全面保护、传承与弘扬。”普穷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日喀则市唐卡画师已超过千人,全市唐卡年产值超过2000万元;全市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合计达95项、代表性传承人77名。
“接下来,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更好开展高质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工作,进一步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力争通过更多优秀作品讲好中国西藏故事。”普次仁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