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 1月3日,甘肃民乐工业园区学校教师济济一堂,出对子,写春联,庆祝乔迁之喜,展望新年新生活。
图② 该校教师在帮同事往新公寓搬运行李。
图③ 民乐工业园区学校教师公寓——树业楼外景。本报记者 张学军摄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对白秋霞来说,在新年里更是拥有双倍的快乐——即将出生的宝宝和分到崭新整洁的公寓,让她最近脸上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和白秋霞一样,2023年元旦前,70位教师拿到了新公寓房间的钥匙。
从2019年开始,民乐县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为了让全县近3万户搬迁群众的孩子就近有学上、上好学,该县统筹教育资源,在民乐县生态工业园区移民安置点新建一所县级直属幼儿园、小学、初中一体化学校。与此同时,学校通过公开招考等方式配齐配强师资力量。
学校距离县城40多公里,教师离家远近各不相同,每天回家不现实,在家与学校之间往返,既不安全也不方便。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为了让教师们在新学校工作起来有家一般的温暖,2022年,民乐县投资670多万元在校园里建成名为“树业楼”的教师公寓,解了全校有需求教师的燃眉之急。
李菁是2022年新入职教师,在学校担任七年级生物教学工作。“有了宿舍之后,生活工作方便多了,不用每天跑来跑去。从校到家,从家到校,一步就到,可以安心工作了。”李菁笑道,“条件这么好,咋能不踏实努力干工作呀!”
走进李菁的宿舍,26平方米的房间被隔成卧室、卫生间2个区域,精巧而温馨。别看它小,衣柜、床和简单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有一位刚入职的老师,来到公寓后就打开微信和父母视频通话,在视频里带着父母逛了一圈自己的新家。两位家长看孩子住得很好,都很放心。”在校长郑玉铭看来,这份特殊的新年礼物让教师有了一份踏踏实实的归属感。
贴窗花、摆绿植、添新床……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民乐工业园区学校里喜气洋洋,欢声笑语一片。(本报记者 张学军 郑芃生 通讯员 马绮徽)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