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约与欧盟签署合作宣言应对共同威胁******
新华社布鲁塞尔1月10日电(记者任珂)北约和欧盟10日签署合作联合宣言,旨在加强欧洲集体防御,应对共同的安全威胁。
当天上午,北约秘书长斯托尔滕贝格、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北约总部共同出席了宣言签字仪式。
当天签署的文件是继2016年和2018年之后的第三份北约-欧盟合作联合宣言,双方对合作内容进行了更新。根据欧盟理事会的声明,新宣言说,欧盟和北约将就日益激烈的地缘战略竞争和关键基础设施的保护、新兴和颠覆性的技术、外层空间、气候变化对安全的影响以及外国信息操纵和干扰等方面扩大和深化合作。
斯托尔滕贝格在签字仪式后的记者会上说,北约与欧盟的战略伙伴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北约和欧盟将在2023年继续加强对乌克兰的支持。
冯德莱恩在记者会上表示,欧洲安全受到俄乌冲突的挑战,她呼吁欧盟和北约“加强自身的韧性”。
俄乌冲突升级后,北约在欧洲的存在大幅增强,欧盟的战略自主能力在“缩水”,转而更加依赖北约。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