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面奖牌墙让很多年轻网友高呼“羡慕”,这种自律的运动习惯也让小沈收获了健康和自信。
小沈是热爱奖牌的年轻人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奖牌吸引了众多拥趸,参加线上赛事也逐渐成为年轻人们的生活方式之一。我们不禁好奇,这枚小小的奖牌,到底有什么魔力,可以如此风靡?
用自律对抗情绪内耗
精神焦虑,或许是当代年轻人的现状,既不想躺平,又觉得卷不动。想要摆脱这种状态的年轻人,选择用自律来对抗情绪焦虑。
刚迈过30岁门槛的小鹿,工作忙,压力大,还要面临择偶、催婚等难题,焦虑是不可避免的。但小鹿在与压力正面刚的过程中逐渐与自己和解,跑步成为了她自洽道路上重要的调节器,养成自律的习惯后,她的情绪也越来越稳定。
一场酣畅淋漓的线上跑,一块高颜值的奖牌,就能让小鹿摆脱丧的情绪,重新恢复元气。现在,参与线上跑已经成为了小鹿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她也越来越清晰地感受到,获得奖牌除了获得激励外,这个过程也是强化自我认知的过程,“想要获得奖励与荣誉,就需要自己努力,那块奖牌不仅代表着汗水,还代表了我拥有独立完成挑战的能力,独立会给女孩子更多底气和信心。”
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被一块小小的奖牌治愈。在他们看来,跑一块奖牌背后是自己寻求自我认同的过程,也是个人魅力和能力的表达。“奖牌对我的意义,是战胜惰性运动起来的态度转变象征。通过阶段性运动激励,让我不断与更好的自己相遇”,有奖牌深度用户表示,“每一个小小的奖牌,都是自己为一个目标努力过的见证,是发现另一个自己的钥匙。”
用奖牌唤醒运动激情
刘小土依然清晰地记得她第一次把“最佳女主角”的奖杯送到闺蜜手里后,对方满心欢喜的模样。彼时,刚失业的闺蜜陷入了对生活的迷茫中,刘小土希望用一个寓意“爱自己”的奖杯,来让闺蜜找到生活的锚点。
这是今年6月某知名运动平台发起的一项线上竞走赛事,参与者报名并完成5.25公里跑步后,会获得一个实体奖杯作为鼓励。谐音“我爱我”的里程,瞬间让刘小土产生了兴趣。
去年年底,刘小土第一次接触到Keep线上跑,这种基于传统马拉松比赛延伸出来的活动,可以通过线上报名,参与行走、跑步、骑行等多种形式的挑战,完赛后还可以获得各种创意主题活动的专属系列奖牌,有趣的奖励立马就吸引了喜欢运动的她。为了让职场不顺利的闺蜜也加强运动,她还带着闺蜜一起参与了“库洛米”与“美乐蒂”挑战赛,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让闺蜜走出阴霾。
运动底子差的闺蜜也被可爱的奖牌唤醒了运动热情,现在,两个人经常相约打卡线上挑战赛,运动让她们感受到了生活中的闪光瞬间,也让她们相信“尽情奔跑,前路有光”。
像刘小土这样因为线上赛背后的寓意以及实体奖牌的激励而入坑的年轻人并不少见,据公开页面统计,目前每个季度都有超过200万用户报名Keep的线上系列跑。而在社交平台上,可以看到有大量用户在晒单和展示,小红书上甚至有用户晒出了整整一屏的奖牌。
在Keep运动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海东看来,奖牌可以缓解运动本身的延迟满足感,这一实体奖励会激发用户的运动热情,“首先,在玩法上,Keep奖牌展示给用户的是确定的IP,与潮玩主力产品盲盒存在非常大的不同;其次,Keep奖牌的获得,并非下单即可得,用户必须完成自己报名的比赛才能收到奖牌——既是对完赛用户的价值肯定,也能够激励大家真正运动起来。”
对于一些徘徊在运动门口的人来说,奖牌的吸引力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助推。很多用户在社交平台表示,因为奖牌降低了运动门槛以及其社交属性,而积极加入到运动中。网友们纷纷表示拿到漂亮的奖牌是对自己的激励,可以“愉悦身心、有仪式感”。同时,奖牌背后也不乏动人的故事,从体育生为女朋友跑大耳狗奖牌,到拉着闺蜜跑库洛米、美乐蒂奖牌,奖牌也见证了很多用户情谊的沉淀。
脚步与爱同行
2016年4月16日,Keep上线了第一场奖牌跑。经历过6年时间后,Keep不仅上线了大耳狗云漫跑、库洛米美乐蒂见习爱神心动线上跑等IP赛事,也推出了关注当代人情绪压力的“治愈系列”、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非遗系列”、关注女性成长的女性主题赛事……覆盖的人群也从专业跑者扩散到小白用户,希望用多样化的赛事给予用户丰富有趣的体验。
根据Keep赛事运营负责人白璐透露,Keep线上赛事在运营过程中,会不断分析用户画像,在做了大量调研后,根据用户的深层次需求,找到与用户强连接的认知主题,帮助用户实现自我激励与自我认同。
另一方面,官方也在不断发掘奖牌在自我激励之外的价值,奖牌的社会价值也得到了用户与行业的肯定。
今年四月,Keep联合美团单车发起的“比心地球”低碳骑行赛,呼吁大家选择减脂又减碳的单车出行,让地球好好呼吸。这种既可以通过挑战获得精美奖牌与限量周边,又可以增强全社会低碳生活意识,助力保护地球生态环境的骑行赛事,吸引了大量年轻人参与。
关于线上赛事与公益的结合,Keep一直在进行多方探索。12月初,Keep联合中国青年报社发起了一场名为“小手套公益挑战赛”的线上赛事。在2023年1月31日之前,每位用户通过任意运动,累计消耗200大卡热量即为完赛。每一位用户完成挑战后,Keep都将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出20元用于购买保暖物资,为有需要的农村小学儿童送上冬季温暖。
Keep线上赛事已经呈现出了多元的社会价值,除了这种公益的赛事外,它还拓展了赛事的文化内涵。
比如,为了吸引更多年轻人加深对传统文化的了解,为保护传统文化贡献自己的力量,Keep在2021年10月上线了非遗系列的线上赛事。该系列赛事的奖牌以皮影戏、花丝、运锦、剪纸、苏绣等10多种非遗元素为主题,让用户在跑步中感受不同非遗元素蕴含的美。
Keep线上赛事运营人员表示,通过在赛事中融入非遗元素,可以让这些看起来离生活有一定距离的传统文化融入年轻人的生活中去,传承的并非仅仅是一个符号而是日常生活中的小确幸,“拉近距离才能更好地进行保护和传承。”该运营人员说道。
据Keep线上赛事运营负责人白璐介绍,未来Keep线上赛事的公益探索还将持续进行,“Keep希望通过线上赛事,尝试更多公益的参与形式,让用户的脚步与爱同行”。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