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2023年“侨之春”慰问活动 送上新春暖心包******
上海侨联组织发放新春暖心包。上海市侨联供图
中新网上海1月11日电(记者范宇斌)“疫情进入流行期,我们最牵挂的是侨界相对脆弱的群体。我们要加大关心关爱老年群体的力度,密切联系身边的老年归侨侨眷,及时送上温暖,提供切实帮助,促进疫苗接种,支持老年人防范和降低疫情对自身健康的影响。”近日,在《上海市侨联致全市各级侨联组织和广大侨界朋友的一封信》中如是写道。
岁末年初,上海正经历疫情防控的一个特殊阶段。记者11日从上海市侨联获悉,为表达侨联组织对归侨侨眷特别是侨界老年人的关心关爱,及时送上温暖,上海市侨联会同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和爱心侨企,推动上海各级侨联组织共同参与,在元旦后至春节前夕开展“迎新年、送温暖”新春慰问活动,为上海全市2000户早期归侨、困难归侨侨眷及侨界志愿者送上新春暖心包。
记者了解到,今年新春暖心包里有维生素泡腾片、防疫喷雾、健康食品,以及年味浓浓的春联、福字等,相关物资已陆续发放。
老年归侨侨眷在收到慰问品后向侨联组织和街道志愿者反映说:“今年的新春暖心包中既有充满年味的新春贺年品、提升免疫力的营养品,也有实用的防疫物品,特别是收到侨联这一封情意满满的慰问信,手上沉甸甸的,心里感到暖暖的。”
“侨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以及留学人员的桥梁纽带,是所有侨界朋友的团结之家、奋斗之家、温暖之家。”上海市侨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凝聚侨心侨力,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拼搏,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了侨界贡献。展望新的一年,需要侨界继续全力以赴、争做贡献。”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