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全运会竞赛规程出炉******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志标
2025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十五运)将由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共同举办。这是党的二十大后国内首个大型综合运动会,是全运会第一次来到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日前,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发布第十五届全运会竞赛规程总则,共设置34个大项,即33个奥运项目和1个武术项目。
项目设置对标奥运会
根据此次发布的十五运竞赛规程总则,在竞赛项目设置上对标了2024年巴黎奥运会,33个奥运项目中除了过去奥运会常设的体操、射击、游泳、赛艇、皮划艇、乒乓球、羽毛球、马术等项目外,还设有巴黎奥运会新增的霹雳舞、滑板、攀岩等新兴项目。而且,在竞赛项目设置中还特别说明,国家体育总局将根据2028年洛杉矶奥运会设项情况完善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竞赛项目。
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竞技水平最高的运动会,全运会从最初融合奥运和非奥项目的“全国体育大会”,逐渐过渡到设项对标奥运选拔竞技人才的重要平台。不过,过去两届全运会为了带动更多普通人群关注和参与体育运动,增设了大量的群体比赛项目,让全运会又返回到全国体育大会模式。
西安体育学院教授罗普磷表示,十五运竞赛项目设置和竞赛规程总则说明,全运会重新回到举办全运会的宗旨“就是服务我们国家的奥运战略,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为国争光能力”。
新体能测试成为常态
在此次公布的十五运竞赛总规程竞赛办法中,明确强调报名运动员在全运会各项目资格赛前需进行体能测试。众所周知,体育总局2020年颁布各项目统一的体能测试,并且视为参加全国赛事和奥运会的门槛,其不同运动项目却采取相同体能测试标准的“一刀切”做法备受争议,甚至出现众多知名运动员无法参加全锦赛的情况,就连亚洲跑得最快的苏炳添都难以获得参赛资格。幸好各项目协会对体能测试进行了灵活应对,根据项目特点在体能测试时有所选择。
然而,在网友提问关于体能测试是否继续执行时,体育总局官网给出明确的答复:狠抓体能、恶补短板是东京奥运会备赛的成功经验,通过强化基础体能训练提高竞技水平、增强实战能力、磨炼意志品质、锻造优良作风、预防伤病和促进疲劳恢复等理念已得到各有关项目国家队和省市运动队的认可,正成为一种共识在队伍训练予以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将一以贯之持续重视并抓好体能训练工作,推动建立体能训练制度化、长效化、科学化工作机制。
因此,进入新的奥运周期,体能测试将依然成为各个运动项目的基础内容,新任的国家体育总局局长高志丹在去年年终的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也提出:坚持不懈抓体能,抓好抓实两个冬训。
当然,现在不会再执行此前的所有项目统一测试标准,而是根据项目特点设置各自的体能标准。因此,此次粤港澳全运会关于资格赛前进行体能测试的说明中也强调,合理设置体能测试内容、标准和方式,达标者方可参赛。
据罗普磷透露,国家体育总局在体能训练方面将规范各项目体能测试标准,定期组织体能测试评估,强化体能训练的监督指导;建立体能测试数据库,不断丰富和完善各项目基础体能、专项体能和冠军体能标准;完善制度措施,将体能水平与入队标准、选拔资格、参赛准入、奖励制度挂钩,推动体能训练持续强化深入。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