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区51家集贸市场中,已通过验收的生态市集有9家,其中二星级生态市集4家,一星级生态市集5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上午8点,位于崇明区港西镇的盘西农贸市场里,人头攒动,前来购物的沈先生买了两斤猪肉,对价格和肉质都颇为满意。在盘西农贸市场,各摊位商户配备了统一的智能电子秤,菜品上秤后就会立即显示类别、净重、单价、金额等信息,并实时上传到数据库。“有了这些日常交易数据,就可以追溯菜品的源头,把控质量安全就有了科学参考。”盘西农贸市场相关负责人龚明表示。
信息技术是一项不可或缺的资源,是生态市集建设与管理的“润滑剂”,一批智能设备应用在生态市集改造中,通过统一的数据管理为稳定的菜价保驾护航。“特别是在遇到节日供应、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系统,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预警发布,落实应急预案,保障供应价格稳定。”龚明说。
记者了解到,4724平方米的盘西农贸市场是附近居民买菜购物的首选。2022年,盘西农贸市场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增设消防楼梯、服务台、农残检测室、湿垃圾处置室,完善内部排水系统,并设立顾客休息区,各项设施一应俱全。“比原来干净多了,买东西也很方便。”家住附近的市民直呼满意。
与此同时,位于崇明区绿华镇的崇西集贸市场也“换新”归来。之前集贸市场是网格式围栏,一到冬天,人就被西北风吹得浑身打颤。现在菜场四周建起了围墙,安装了窗户,即刻变成了“大暖棚”。此外,市场顶棚也重新改造升级,杜绝了漏雨、漏风的情况发生,暖心的改造获得市民好评。
据悉,下一步,崇明区经委将以全市“智慧菜场”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生态市集硬件的系统建设,引导市场配置电脑、大屏幕、信息平台、数字哨兵、监控设备等软硬件设施来实现市场内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价格公示、肉菜源头可追溯等智慧管理的目标,保证市民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我们将赋予集贸市场多元化的业态功能模块,打造和谐共享的生态空间,探索一套‘生态空间、生态管理、绿色消费、绿色服务’的生态市集建设管理新模式。”崇明区经委市场运行科施玉华表示。(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颜维琦通讯员魏娜)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