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应对重污染天气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在行动******
6日,哈尔滨市、绥化市分别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并将重污染天气Ⅲ级(橙色)预警提升至Ⅱ级(橙色)预警。为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党组2023年第1次会议,听取哈尔滨市、绥化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要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统筹调配资源力量,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突出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管控、散煤污染管控、国控站点周边管控,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全力以赴保障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6日至7日,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督导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哈尔滨市多个区域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于未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停产或限产措施的企业,督导检查组责令企业按照要求停工停产限产。
在哈尔滨市道外区,督导检查组发现,美佳粉末涂料厂未按照“涂装印染环节、热压环节停产”的应急减排措施执行,责令该厂停工停产。哈尔滨团结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到位。隆瑞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散煤、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良,督导检查组将其移交执法人员查处。
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督导检查组发现,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的应急减排措施,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尔滨鑫麒印务有限公司、哈尔滨报达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应为长期停产,现场却正在生产。
在哈尔滨市平房区,督导检查组发现,佳联(哈尔滨)食品有限公司预警应急期间,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严,5日减产量未达企业应急预案中设定的10%的比例(实际减产为7%)。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企业应急预案未更新、企业锅炉应急减排措施未执行、厂区环境管理不到位。
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督导检查组发现,红星路卡迪旺食品厂及哈尔滨柯迈斯工具有限公司合围区域院内与哈尔滨烨泽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烟囱冒黑烟,均存在违法使用散煤的现象。
督导检查组在企业检查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更新应急减排清单,以执法高压态势促进空气质量全面好转。企业要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后,按要求迅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待重污染天气预警结束后尽快恢复生产。
执法检查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在检查生产企业时,督导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就如何抓好固废管理、扬尘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等问题和企业进行座谈交流,手把手教方法、传经验。
督导检查组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此外,我省多地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部署,成立监督检查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检查,对出现问题的企业督促整改。通过省市联动,确保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成立24个强化监督检查组,对辖区减排清单内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加药记录、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煤场渣场等物料堆场苫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189家次,棚户区32个,街边商户38家,清理露天烧烤12处,查处烟花爆竹燃放14起,发现1家企业灰渣未封盖,已对其进行督促整改,企业已立行立改。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市10个县(市)、区执法大队出动28名执法人员,对全市27家涉气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三堆是否覆盖、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均未发现异常。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我省部分地区污染天气仍将持续。8日,哈尔滨、绥化、牡丹江、鸡西地区空气质量以轻度—中度污染为主,局地短时可能出现重度污染。9日至10日,哈尔滨、绥化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11日,哈尔滨、大庆、绥化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严格落实省领导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批示要求,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盯列入污染减排清单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工作,严防死守,坚决督促企业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紧盯散煤污染,重点关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棚户区散煤使用情况,抓紧推进《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实施散煤源头减量、散煤清洁替代、供应能力提升、基础设施保障“四项工程”,推动污染源头治理。(吴玉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