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
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米哈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9日 09版)
边角料食品勿留安全死角******
“白菜价”“论斤囤”……近段时间,在一些电商平台,火腿头、面包边等各色“边角料食品”人气颇高。这些零食取材于食品加工过程中剩余的边角辅料,口感与正品无异,价格却便宜不少,受到年轻人热捧。(1月17日《法治日报》)
边角料食品缘何被捧为市场新宠?质言之,边角料食品盛行契合了市场上消费者对高性价比食品的需求,也多少受到了理性健康的消费理念、厉行节约的生活观念的驱动。商家“变废为宝”,重新盘活了行将废弃的生产材料;消费者挖到“省钱宝藏”,花更少的钱买到相同品质的商品。供需双方既获得了经济效益又减少了资源浪费,按说这本是件好事。但现实情况却是,边角料食品市场在实际销售中饱受争议,商品来路不明、质量存疑,不少商家“挂羊头卖狗肉”,打着“物美价廉”的旗号收割一波波消费者。
虽说从当前的法律框架中来看,法律对边角料食品等新经济下衍生的新产品尚未有明晰的条文规定。但边角料食品本质上来说属于食品范畴,仍然处于法律适用的范围内。比如,《食品安全法》中就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成分或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因而,边角料食品不因其“新奇”而享有豁免权,商家的销售活动仍然不能游离在法律划定的安全线之外,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应的法律规范必然也要遵守。
就当前边角料食品领域存在的各种乱象,有关监管部门和平台责任方需协同发力。首先,监管方面要严加把关。相应监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善作为,从边角料食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着手加强全链条监管。再者,平台方也要积极承担主体责任,共同守住食品安全红线。边角料食品的主要销售渠道大多集中在线上互联网平台,于平台方而言,责任不容推却。平台应积极履行合理的审核义务,督促入驻商家规范生产活动和交易行为,积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边角料食品走俏市场,但暗藏其中的安全“死角”不容小觑。对此,要重视起来,确保边角料食品生产销售始终在安全的轨道上运行。 (付迎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