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首先播放了杨晓光临时代办的致辞视频。他代表郑泽光大使和中国驻英国使馆向2023年“欢乐春节”活动在全球的启动表示热烈祝贺,表示“欢乐春节”是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庆典,是东西方文明交流互鉴的盛会。近年来英国各地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欢乐春节”活动,其秉承的4H理念(Hope、Home、Harmony、Health)受到了在英民众的广泛认可,加深了中英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2023年,希望通过“欢乐春节”这一全球品牌,中英两国将能够增进交流,扩大合作,推动双边关系取得新发展。
使馆新闻发言人、公使衔参赞毕海波主持发布会。文化处公使衔参赞李立言介绍了2023年英国“欢乐春节”活动整体情况,驻伦敦旅游办事处主任薛伶出席了发布会。李立言表示,今年全英“欢乐春节”系列活动遍及伦敦、爱丁堡、伯明翰、布里斯托等8个城市,由近20家政府部门、友好团体和文化艺术机构主办,集中在春节前后一个月开展大小近百余项活动,内容十分丰富。这些“欢乐春节”活动的举办不仅有助于增进英国民众对中国文化艺术和旅游资源的深入了解,彰显东西方文明交流互鉴的魅力,而且有利于促进两国民间友好,推动中英关系健康发展。
2023年,英国“欢乐春节”系列活动在疫情后首次以线下活动为主,并打造了“伦敦+”模式,即以伦敦为中心,覆盖伯明翰、布里斯托、卡迪夫、爱丁堡、格拉斯哥、泽西岛、曼彻斯特,活动主要包括:“伦敦眼”为中国春节点亮、英国国家海事博物馆及格林尼治皇家天文台中国新年庆典、《敦煌•慈悲颂》英国首演暨伦敦爱乐乐团新春音乐会、特拉法加广场中国春节庆典、英国科学博物馆“科学春晚”、重庆美食文化海外推广体验等系列活动,伯明翰“肖荻与友中国新春系列晚会”,布里斯托市政府兔年新春活动,卡迪夫、伦敦和格拉斯哥“沈洋新春音乐会”,爱丁堡中国新年音乐会及中国新年灯光秀、爱丁堡中国新年庆典,泽西岛政府春节庆典,曼彻斯特春节活动,中英国际音乐节线上活动等。
发布会上还播放了著名钢琴家、2023“欢乐春节”文化大使郎朗专程为本次活动发来的视频贺辞,各主办机构代表分别介绍了准备开展的春节文化活动情况,媒体记者进行了现场采访。英国皇家伯明翰音乐学院钢琴系教授肖荻最后还演奏了《春节序曲》《浏阳河》等大家耳熟能详的中国民族乐曲,将现场嘉宾带入了喜迎兔年新春的热烈气氛中。(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