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居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经济观察)中国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居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刘亮)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挑战,中国国民经济顶住压力持续发展,牢牢兜住民生保障底线,实现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中国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突破120万亿元(人民币,下同),达到121万亿元。按年均汇率计算,120万亿元人民币折合约18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二位。从GDP增速情况看,中国GDP增长3%,该数据与国际主要经济体相比,仍是一个较快的速度。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美国、日本2022年GDP增长均不会超过2%。
过去一年,面对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反复冲击,中国经济能取得上述成绩并不容易。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强调,这意味着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空间广,且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GDP增速实现较快增长的同时,居民收入也在稳定增长。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2.9%,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指出,通常情况下,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呈正相关,经济增长快,居民收入也会随之加快,但二者并非必须实现同幅度、同步增长,关键还要看政府对于民生保障的力度。决策者越强调民生,民众就能更多享受到经济增长的好处。
透过国家统计局披露的数据,也能进一步看到中国官方过去一年在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
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官方对居民收入保障加强,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5.5%,快于全部居民收入增速。民生领域投资增加,2022年社会领域投资比上年增长10.9%,其中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增长26.1%,比上年加快6.6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在就业领域,2022年中国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超额完成1100万的预期目标;一系列援企稳岗的就业帮扶政策落实落地,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稳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切实保障就业和收入来源,有力稳住了就业基本盘。
在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看来,保持物价水平稳定也是切实保障民生的关键。2022年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全年上涨2%,单月涨幅始终运行在3%以下,明显低于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通胀水平。
“这标志着中国统筹协调并较好地完成了稳物价、促发展、保民生任务,有效保障了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切实缓解了中下游企业成本压力并持续优化上下游工业利润结构,充分稳定了市场预期和经济社会大局。”庞溟说。
展望2023年,康义表示,中国经济将整体好转,诸多有利条件将继续为GDP和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创造良好环境。“经济好转,就业会相应改善,居民收入也会相应提高,这将有效带动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表示,近三年疫情,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自主经营者冲击较大。对此,他建议,要以进一步落实助企惠民政策,优化调整防疫政策为契机,切实增加这两部分人的收入。同时,还要在现有政策框架下继续扩大覆盖面,把符合条件的困难民众和低收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保障这部分人收入稳定增长。
康义强调,随着中国疫情防控转入新阶段,各项政策不断落实落细,生产生活秩序有望加快恢复,中国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将不断积聚增强。下一步,官方将继续做好稳就业和增收入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好民生。(完)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