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签发广西首份RCEP项下输印尼原产地证书******url:https://m.gmw.cn/2023-01/02/content_1303241599.htm,id:1303241599
记者从南宁海关获悉,在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首日,南宁海关下属邕州海关签发了广西首份RCEP项下输印尼原产地证书。
据了解,这份证书由广西蜜博士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货物是40吨出口印尼的蜂蜜制品混合糖浆,凭着RCEP原产地证书,货物在印尼通关时,关税将由原来的5%降为零关税。
这是南宁海关下属邕州海关关员在指导企业人员对印尼RCEP原产地证书进行申报。(南宁海关供图)
广西蜜博士蜂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周桂华介绍,印度尼西亚是公司重要的海外目标市场,RCEP框架下,关税“一降到底”的实惠利好显而易见,印尼客户进口时每个柜至少可以节省关税1万多元,大大增强公司产品出口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与国外进口商建立更加稳定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展东盟市场。
南宁海关提供的数据显示,2022年前11个月,广西对印尼进出口145.4亿元,同比增长79.4%。其中,出口51.4亿元,增长109.4%;进口94亿元,增长66.3%。对印尼月度进出口已连续5个月保持成倍增长。
这是企业人员展示广西首份RCEP项下输印尼原产地证书。(南宁海关供图)
南宁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RCEP对印尼生效,部分产品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础上可获得新的关税减免,这将进一步释放中印尼外贸潜能,带来更多机遇。(记者黄耀滕)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